2015年生育保险如何报销请问要怎么报销,准备什么资料,生育津贴又是多少?第二胎符合计划生育-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您好,你所咨询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2015年1月1日后分娩的,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2015年1月1日前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手续如下:
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次月起的1年内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参保凭证、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二、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除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参保凭证、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到参保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医疗费用报销过渡期。2015年6月30日(含6月30号)前,参保职工持相关材料按规定到参保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统一按已办理确认手续的支付比例和标准计算。2015年7月1日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实施直接结算。属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支付。
三、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标准如下表:
假期类型
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
计算公式
女职工产假
顺产的
98天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难产的
98天+30天=128天
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42天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
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
21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
7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
14天
如有疑问,请咨询医疗与生育保险科,联系电话:393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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