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类业务32个常见问题?-公积金常见问题


一、单位开户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需准备以下资料:
1.《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1份;
3.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单位开户;
3.单位经办人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材料到缴存银行办理。
二、单位变更登记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单位变更登记是指单位合并、分立或名称变更等。需准备以下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2.相关部门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1份;
3.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实变更情况;
3.单位经办人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材料到缴存银行办理。
三.单位注销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需准备以下资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
2.单位注销或撤销证明文件(人民法院破产裁定书或上级部门批准文件或注销工商登记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实单位注销情况;
3.单位经办人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材料到缴存银行办理。
四、个人账户封存和启封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单位经办人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清册》(1份)到缴存银行申请办理。
五、个人信息变更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个人信息变更是指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变更等。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缴存银行办理。
六、降低缴存比例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需准备以下材料:
1.单位出具的降低缴存比例申请书(1份);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申请表》(一式三份);
3.经单位内部公示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委员会决议(附到会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工会印鉴);
4.单位前两个年度和当年至申请时以前月份的会计年度报表或者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新缴存比例;
3.单位经办人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材料到缴存银行办理。
七、提高缴存比例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需准备以下材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申请表》(一式三份)。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新缴存比例;
3.单位经办人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材料到缴存银行办理。
八、缴存基数调整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单位经办人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清册》加盖单位公章(1份)到缴存银行办理。
九、缓缴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需准备以下材料:
1.单位出具的缓缴申请书;
2.经单位内部公示过的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附到会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工会印鉴);
3.单位前三年会计年度报表和当年至申请时以前月份的会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缓缴;
3.单位经办人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材料到缴存银行办理。
十、补缴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1.补缴当年度公积金的,需准备《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到缴存银行办理。
2.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的,需准备《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和补缴的相关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办理补缴。单位经办人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的文件到缴存银行办理。
十一、人员增减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单位经办人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清册》加盖单位公章(1份)到缴存银行办理。
十二、办理账户转移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需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原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单(原单位和现单位);
4.调动函或现单位工作证明或现单位劳动合同;
5.跨市县或外省转移的,还需提供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转移证明函;
6.需代办的,提供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备齐材料后到原单位所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办理。
十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户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需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本人持上述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开户;
3.本人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核准材料到缴存银行办理。
十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缴交基数该如何确定?
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确定。
十五、如何办理门户网站公积金查询系统密码重置?
答:海口地区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信息处办理重置;其他市县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向当地管理局申请,管理局经办人员在业务系统中核查属实后,直接与省局信息处联系,恢复初始密码。
十六、职工的缴存基数上下限如何界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于每年7月发布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年6月30日。
十七、职工要求补缴公积金应从什么时间开始?
答:应从该职工入职之后的第二个月起开始补缴。如职工在1999年4月之前入职的,应自1999年4月起补缴。
十八、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单位、企业及其在职职工是否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以下称《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条例》是行政法规,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企业及其在职职工,必须按其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九、“在职职工”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管[2006]52号》规定,“在职职工”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二十、如单位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凡认定职工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与工资关系(包括以临时工、合同工、聘用工等名义用工的从业人员)的,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如有未给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可与单位协商沟通,沟通未果的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进行投诉,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管理局受理投诉后,首先联系职工单位,督促单位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限期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手续。单位拒不办理的,管理局可根据海南省行政执法相关规定,按行政执法程序处理。
根据《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于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办理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十一、单位应何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何时为职工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
答:根据《条例》规定,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局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公积金管理局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入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局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公积金。
二十二、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
海南省的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海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琼府[2013]43号》规定,我省公积金缴费基数应不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下限严格按照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当年度公布标准执行。每年7月份,省公积金管理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基数范围,各单位应适时调整缴费基数,以保障职工权益。
二十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单位如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例:职工缴费基数为30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各5%,那么职工个人的月缴存额为3000*5%=150元,单位为职工缴存的月缴存额为3000*5%=150元,合计300元。
职工个人缴存的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工资发放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
二十四、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的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按相应规定,职工个人按规定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所计利息收入免征利息所得税。
二十五、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个人有什么实际益处?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提高解决自身住房问题的能力。职工有一笔稳定、长期的住房储金,可作为购房还贷稳定的资金来源,减轻还贷的压力。
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时可享受优惠的利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减少利息支出。
缴存住房公积金,实际增加了职工的收入,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还可增加职工个人的利息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减轻缴税负担,单位和职工扣缴部分(国家规定政策范围内)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不计入纳税基数;
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的专项储金,在退休时一并提取,可作为职工养老金的补充,对职工的晚年生活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二十六、缴存住房公积金给单位带来哪些实际益处?
答: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体现对员工的福利,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也可以减轻单位缴税负担;有利于提升单位的社会形象。
二十七、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有哪些权利?
答: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职工有查询、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权利;
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有在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职工个人的公积金存款依法享有利息收入(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时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接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免交个人收入所得税。
二十八、公积金个人明细单包含哪些信息?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单需带什么证件?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单主要包括职工名字、个人公积金账号、缴存单位名称及单位公积金账号、月缴存额、实际余额等信息。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单可凭个人身份证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打印。
二十九、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如何查询?
答: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可登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里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查询;或凭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发卡银行网点任意柜台查询。
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缴存银行为建设银行的,拨打95533,按提示音输入个人身份证或公积金账号查询。
2.缴存银行为中国银行的,拨打66562888,按提示音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查询,初始密码为111111。
3.缴存银行为工商银行的,可凭个人身份证到附近工行营业网点柜台查询。
三十、门户网站查询个人公积金时,查询结果存在“账户不存在或密码错误”的情况,是什么原因?
答: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职工遗忘密码,需凭本人身份证到省局信息处办理重置;二是管理局信息系统做账时间相对滞后,无法做到实时更新,对于刚开户缴存的职工可能会存在查询不到的情况;三是职工开户时使用一代身份证号,输入二代身份证号无法查询相关信息,建议职工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三十一、如何开通缴存或贷款信息短信服务?
答:进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下载中心-表格下载里下载《开通缴存短信服务告知情况表》或《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短信服务告知情况表》,填好加盖单位章后送缴存银行办理。短信发送由银行负责,职工在遇到问题时可以向缴存银行咨询了解。
三十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计算住房公积金工资的基数应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为口径,工资总额口径如下:行政机关人员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岗位津贴。事业单位人员包括职务(级别)工资、津贴工资、职务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护、教龄津贴)等。上述各类人员在计算一年度月工资收入时还应包括综合补贴、其他补贴和目标管理奖。企业职工工资按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的六个部分综合计算。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