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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请问符合规定的二胎生育,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报销比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3 08:00:01 无忧保
  您好: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如果该女职工生育时间在2014年10月之前,选择在定点生育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4200部分以内全额报销,超过4200部分的报销90%,报销材料有:   1:本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出院记录、原始发票   2:外地生育:比本地所需材料多四项:明细清单、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单位出具回原籍生育的证明   单位需下载常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   如果该女职工生育时间在2014年10月之后,选择在定点生育医疗机构(三级)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4200部分以内全额报销,超过4200部分的报销90%,选择在一、二级定点生育医疗机构的,符合报销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全额由基金承担,报销材料如下:   1:在本地生育:报销产前检查费定额补贴、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生育女职工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   2:在外地生育:报销产前检查费定额补贴、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比上述“在本地生育”所需申报材料多三项: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医保卡(市民卡)、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   单位还需要填写《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可以参考上述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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