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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职工因病住院,如果转院是否需要再交纳起付标准?-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3 08:00:01 无忧保
  文件依据:大政发[2000]34号。统筹区域内转诊住院治疗,要严格遵守转诊制度。低等级转往高等级医疗收取起付标准差额;高等级转往专科医院,按重新住院处理(传染病除外)。同等级医院之间不允许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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