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企业养老保险办理业务须知-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企业养老保险办理业务须知
一、养老保险的注册登记
1、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持下列证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到养老保险登记窗口(4号窗口)办理。
(1)参加养老保险的申请;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
(4)银行出具的开设基本帐户的开户证件原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本单位报送市统计局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劳动情况统计年报;
(7)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花名表和相关档案资料。
2、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3、办理程序和时间:每月单位申报—承办人审核—企业科科长复核—中心主任审批—承办人录入系统—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养老保险费的缴费申报
1、缴费单位专管员应在每月1-10日前在申报缴费窗口报送《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业务专管员审核核准后,企业应在每月20日前足额缴纳。逾期不缴,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凡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单位,在报送《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的同时,应附报下列相应表项:
(1)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花名表;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转移(退休)花名表;
(3)基本养老保险变动花名表;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通知单;
(5)“4050”人员审批表和增减表;
3、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专管员要即时审核,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毕。
养老保险中心
企业办理业务流程示意图
1、 单位办理流程:
参保登记
申报报表
审核(1、2、3、4、6 号窗口)
基金结算
缴费回款
(7号窗口)
个人帐户
对帐记息公布
(12、13号窗口)
稽核管理
征缴欠费
(10号窗口)
审核
养老金
待遇计发(17号窗口)
待遇发放
申报(15、16号窗口)
财务
拨付
银行
直发
2、中断接续、调动转移、退休补缴办理程序:
养老金 微机总控
待遇计发养老金复核
(17号窗口) (信统科小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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