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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如何办理自负医疗费综合减负?-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4 08:00:01 无忧保
  一、申请综合减负的范围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上年度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可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申请减负。   二、申请办理   申请综合减负时,提供身份证、社保卡、上海银行医保认同卡(或银行借记卡),填写《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综合减负申请表》。其中《申请表》中年收入一栏:在职人员需单位盖章证明其年收入,按13%缴费的个人缴费人员需街道盖章证明其年收入,未重新就业的协保人员及其他无工作单位的在职职工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审核后盖章证明,退休人员年收入按社保部门提供的养老金金额计算。   三、注意事项   1、参保人进行综合减负前,应先至相关部门完成下列各类减负:尿毒症减负、精神病人员住院起付线减负、低收入困难人员住院起付线减负。   2、总工会互助保障计划、公务员补助等。   3、参保人应在工会部门办理完互助保障计划补助的10天后,才可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申请综合减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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