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如何规定的?-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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