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务员如何享受门诊医疗费补助?-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文件依据:大劳发[2009]102号。 2010年1月1日起经检诊、复检合格的公务员,在慢病定点单位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用于治疗检诊合格病种的医疗费按照85%的比例补助(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慢病定点单位的,按照90%的比例补助)。对同时患有两种(含两种)以上补助病种的,补助限额以最高补助病种为准,其他补助病种最高补助限额折半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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