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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之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4-04 08:00:01 无忧保
  (3.1)市内调动或调离本市   (1)市内调动   1、转入账户   提取额转入新单位为其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2、提取材料   (1)新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折或新单位公积金户名,账号、开户行;   (2)原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折、取款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调离本市   1、转入账户   调往省外转入本人储蓄账户,省内调动转入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账户。   2、提取材料   (1)有权部门出具的调离本市调令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取款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2)离退休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离退休   1、转入账户   提取额转入本人储蓄账户。   2、提取材料   (1)离、退休证(或有权部门出具的批文)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取款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   1、转入账户   提取额转入本人储蓄账户。   2、提取材料   (1)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取款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3)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提取额度、期限   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提取日上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支取至百元)。   提取额转入本人储蓄账户。   2、提取材料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取款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4)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提取额度、期限   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提取日上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支取至百元)。   提取额转入本人储蓄账户。   2、提取材料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取款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转入账户   提取额转入领取人储蓄账户。   2、提取材料   (1)死亡证明、死亡者与领取人身份关系证明(或合法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取款通知书;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6)经法院裁决企业破产   经法院裁决破产企业职工,未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   1、转入账户   提取额转入本人储蓄账户。   2、提取材料   (1)法院破产裁定书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取款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7)特殊病症   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所列特殊病症,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提取额度、期限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于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逾期不再办理,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年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余额。   提取额转入本人储蓄账户。   2、提取材料   (1)病症病历、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关系证明材料、出院小结和发票、医疗保险支付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材料原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取款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8)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   因遇到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提取额度、期限   事件发生1年内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提取日上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支取至百元)。   提取额转入本人储蓄账户。   2、提取材料   (1)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事件发生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取款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9)到国外、港澳台定居   1、转入账户   提取额转入本人储蓄账户。   2、提取材料   (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取款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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