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公积金常见问题


1、购商品房:本人身份证、购房备案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首付款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售房单位开户行及账号,工作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购二手房:本人身份证、交易契约、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发票(完税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转让手续费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银行卡账号,工作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购经适房、棚改房:单位统一报送建房立项批复、分房花名册、分房名单,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首付票据原件、复印件各1份,售房单位开户行及账号,工作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4、办证后提取:购房三年内,可凭房产证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不超过房屋总价。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工作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5、偿还贷款:(1)按年冲还贷:发放贷款时约定按年冲还贷款事项。存量贷款由职工工作单位统一上报冲还贷申请。
(2)偿还公积金贷款:不适用于按年冲还贷款的,可在公积金余额大于或者等于贷款余额时提取,需工作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扣款银行卡。
(3)偿还其他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贷款余额表(贷款银行盖章)、扣款银行卡,工作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购房、还贷需提取配偶或子女、父母公积金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如: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6、退休: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或退休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银行卡账号,工作单位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7、解除劳动关系:本人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银行卡账号,工作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8、死亡:死亡证明、单位出具合缝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开至建行中心街支行,县区的开至建行××支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提取人与亡者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提取人银行账号、工作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9、调动:本人身份证、调令或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调入单位名称、公积金开户行名称、账号及职工个人账号,调出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10、建造、翻建住房:《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账号,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11、大修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维修施工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账号,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12、大病: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须提供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及户口簿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取人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提供手续齐全,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特别提示:①本人有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给他人担保,且该笔贷款尚不能结清时,公积金不能提取。
②提取公积金者请携带所需手续在工作日16点以前前来办理。
咨询电话:市 本 级 8222190 景泰管理部 5954816 会宁管理部 322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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