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公积金常见问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住房总价款、抵押物价值等进行综合确定。对夫妇双方在福州地区(不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单方缴存的,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
二、贷款期限:原则上控制在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内,最长不超过30年;如为二手房,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
三、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3.75%;5年以上至30年,年利率为4.25%。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算。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人民银行有关利率规定执行。
商业配套性贷款利率按照贷款银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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