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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流程-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5 08:00:01 无忧保
  一、工作标准:审核严格,核定准确,运行规范。   二、工作时限:每月1-30日受理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手续。   三、服务对象:全市各用人单位。   四、 工作依据:   (一)《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1998第258号令。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1998第259号令。   (三)《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8月11日通过)。   (四)《社会保险法》2012年10月28日。   五、工作流程   (一)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到失业保险管理局保险科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保险科对用人单位提供资料进行审核,接受办理参保登记后,并进行缴费基数核定。   (三)用人单位持保险科提供的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核定表到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社保分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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