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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协议服务医疗机构医院系数信息维护 业务操作规程-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5 08:00:01 无忧保
  一、政策依据   清远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结算实施办法(清人社[2014]198号)   二、经办部门及权限   1.经办部门:医疗保险科。   2.业务权限:本业务实行受理、审核、复核三级权限管理   三、受理范围   协议服务医疗机构的医院系数维护。   四、受理材料   无   五、办理流程及要求   1.受理岗位按规定对确定的医院系数进行信息维护,完成后移交审核岗位。   2.审核岗位审核无误后予以通过交复核岗位,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3.复核岗位复核无误后予以通过,复核不通过的逐级退回。   4. 业务处理完毕后,科(股)室人员按《档案管理业务规程》进行影像化处理,并分类、打包、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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