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一次性告知单(提取时所需要资料说明)-公积金常见问题


一、离休、退休住房公积金提取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离休、退休的证明或劳动人事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二、出境定居住房公积金提取
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离职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在国外的长期居住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三、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提取住房公积金
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与广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四、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注:非城镇户口从业人员、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短期用工人员、非广西户口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马上提取其住房公积金。需多提供户口簿或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缴存人的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或被宣告失踪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提供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注: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是指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七、购买一手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一手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先自付款后提取,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购房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备案证明(由开发商提供);
5.付款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注:1、异地购房(购买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住房)的,提供其中一方在购房地工作证明或在购房地户籍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异地购房(购买夫妻双方工作及户籍所在地以外住房的),提供所在地住房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八、购买单位集资房等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单位集资房等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购房资格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备案证明(由开发商或房改部门提供);
5.付款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如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九、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先付款后提取,在全部付清房款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发票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契税完税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开工两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土地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施工许可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十一、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房屋产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C级或C级以上, 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有工程预算资质的工程公司出具的大修工程预算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工程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7.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十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财产分割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注:1、如有提前还贷或结清贷款行为,须提供提前还款凭证、贷款结清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提前或按期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
十三、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前或按期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财产分割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近期六个月还款明细(到银行柜台打印并盖银行业务章)。如有提前还贷或结清贷款行为,须提供提前还款凭证、贷款结清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注:提前或按期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
十四、租住一般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住一般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15﹪)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家庭收入证明(含配偶及同户居住的成年子女的收入证明);
4.已备案的租房合同和户口本(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支付房租的完税凭证(自发票日期起一年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注: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支付房租月数。
租赁住房租金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
十五、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租住资格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租房合同或协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注:可全额支付租金。
十六、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低保证明或总工会发放的缴存人家庭特困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十七、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受监护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医疗结算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患者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派出所开具的上述关系证明均可,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注:重大疾病是指列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疾病种类,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 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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