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有几类特殊职工(刚毕业的、新调入的、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的、中断工资关系的、被借调或外派的),他们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缴存?-公积金常见问题


1)新参加工作职工,自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的当月工资,月缴存额为职工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之和。
(2)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的当月工资,月缴存额为职工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之和。
(3)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如单位仍向职工发放工资,则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4)职工停薪留职或因其他原因中断工资关系时,从停发工资之月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仍然保留在原单位名下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到退休时方可提取。
(5)被借调、外派的职工,由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负责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
(6)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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