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些什么材料办理该业务?-公积金常见问题


一、办理条件
职工采用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购买自住房,办理产权证后,在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下,可申请将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您需先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借款人到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提供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贷前面谈。
2.中心调查、审批贷款
3.贷款签约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到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借款合同》。
4.借款人还清商业按揭贷款
(1)借款人自筹资金还清;
(2)湘潭市房地产担保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借款人凭《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借款合同》向担保公司申请垫资,符合条件的,由担保公司垫资还清银行贷款。
4.贷款抵押
借款人在产权处注销银行贷款抵押后,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
5.中心拨付贷款资金。
(1)借款人自筹资金还清银行贷款的,资金拨付给借款人
(2)借款人通过房产局垫资还清银行贷款的,资金拨付给湘潭市房地产担保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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