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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相关事宜-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7 08:00:01 无忧保
  一、申办条件:具有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二、办理机构:需办理律师事务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应当到律师事务所办公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应带好以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制作《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一份;   (2)《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   (3)《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4)申请材料2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中国人民银行合法的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其中各类证照应提供正本复印件。   四、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数字证书申请材料交单位。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五、办理期限:30日。(不收费)   六、申办表格:   申请单位需填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 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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