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怎么核定?-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依据《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郑人常 [2005]1号)文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做如下规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每满一年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每满一年增领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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