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14年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应承担的分项比例-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299元,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例为40.5%,其中养老保险28%,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9%,单位承担7%,个人承担2%(大病医疗单位、个人每月5元);失业保险2%,单位承担1.5%,个人承担0.5%;工伤0.5%、生育1%由单位承担。(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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