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阳市职工医疗报销比例-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参保职工在三、二、一级医疗机构(县二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分别为82%、84%、86%、88%;退休人员分别为85%、87%、89%、91%。(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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