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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单位是否还需要支付工资?-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9 08:00:02 无忧保
  答:本市女职工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执行。

标签:   生育生活津贴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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