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保参保人员中尿毒症透析病人自负医疗费实行减负的标准是什么?-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城保参保人员中尿毒症透析病人自负医疗费实行减负的标准如下:
项目
人员
减负前自负比例
减负后自负比例
减负比例
大病(门诊急诊透析医疗费用)
在职人员
15%
10%
5%
退休人员
8%
5%
3%
住院或急观起付线以上医疗费用
在职人员
15%
8%
7%
退休人员
8%
4%
4%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透析医疗费用
大病(门诊急诊)
在职人员
20%
10%
10%
退休人员
20%
5%
15%
住院或
急观
在职人员
20%
8%
12%
退休人员
20%
4%
16%
注:(1)减负比例指透析总费用(不含非医保报销范围费用)的比例。
(2)透析医疗费用是指与透析直接相关的材料、药品等费用以及必需的支持性治疗、并发症必需的对症治疗、必需的相关检查的费用。
(3)本市医保对象中的肾移植术后病人因病情需要,在开展肾移植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急诊观察室)或门诊进行抗排异治疗的,所发生的抗排异自负医疗费参照尿毒症透析病人自负医疗费实行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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