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享受本市镇保医保待遇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镇保只适用于被征地人员及享受“镇保退休待遇”人员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从业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后可以享受镇保医保待遇: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镇保医保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其中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后按月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
视作缴费年限为按国家和本市规定认定的1992年底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3年1月至《镇保办法》实施(2003年10月20日)前个人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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