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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在什么情况下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10 08:00:02 无忧保
  答: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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