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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7-04-16 08:00:01 无忧保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县出台《武义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从今年4月1日起,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无欠缴情况;申请人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区无私有房产;申请人或配偶为承租人;申请人或配偶当年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及配偶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当年支付房租总额,月租金不超过每平方米11元,单身职工租用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非单身职工租用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 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提供单身证明,非单身职工提供结婚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存地房屋管理部门提供的家庭成员无房证明或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缴纳证明等材料。 如发现申请人有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相关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人列入信用黑名单,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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