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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东莞医保缴费比例调整:单位缴费比例为1.8%

2017-05-04 08:00:02 无忧保
导读:2016东莞医保缴费比例调整最新消息:从7月起执行企业单位缴费费率为1.8% 东莞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将下调。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请示》,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费率阶段性下调0.5%。同时,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同步下调0.5%。 具体的下调方案为: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费率阶段性下调0.5%,即企业单位缴费费率从2.3%下调到1.8%;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中由市、镇(街)财政补贴部分下调0.5%,即财政补贴费率从1.5%下调到1%。 事实上,自2012年7月起至2016年6月,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连续四年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用人单位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一直保持在1.8%,已提前达到了省要求,且降低的幅度大大低于省要求的标准。 目前,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作状况良好,2012年7月~2015年6月的四年间,分别为企业减轻了负担3.0亿元、5.7亿元、6.9亿元、7.7亿元,合计23.3亿元。预计2016年~2018年将为企业减轻成本约27.6亿元。 拓展阅读 广东东莞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在选定定点社区服务机构就诊或转诊到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以报销70%; 2、转诊到镇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60%; 3、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50%; 4、转诊到其它医疗机构就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5、在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抢救,可以报销70%; 6、直接到市内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可以报销60%。如发生在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可以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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