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基数将变化?到手工资将增长?相信这一消息我们不少南通的小伙伴已经知道一些相关消息,据悉,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相关工作者认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可能下降10%左右,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同时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对于详细内容我们通过以下文章了解: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它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的标准则是职工上一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值,包括每个月发的工资、年终奖、津贴和补贴等。
简单来说,参保人应缴社会保险费,为社保缴费基数乘以社保费率之数值。社保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一般而言,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
以北京为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上限和下限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北京市2015年社保年度的平均月工资是7086元,社保的缴费上限就是7086×300%=21258元;所以,即使你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3万元,仍然只要按照21258元的基数缴纳社保。但如果你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只有2000元,则要按照7086×40%=2834.4元的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南通的社保缴纳基数如何?
例如: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确定为:企业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按16800元执行,下限不作调整仍按2550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中两个标准不作调整,仍为2650元和3089元,高标准调整为5600元。
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那么,扩宽社保缴费统计口径,对哪些人有影响?
我国当前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岗人员的平均工资,大量的私营、个体企业人员被排除在外,这样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实际上高于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虚高成分。
而随着每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上涨,“年年上涨”也成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一个新常态,企业负担过重、影响职工收入的问题也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为交不起,就把员工挤在制度之外,享受不了社保待遇。不仅如此,低收入群体也可能因此面临缩水的状况。
根据现行规定,参保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导致实际到手工资更少。
社会平均工资不是一个中位数,而是一个平均数。由于职工工资差异大,平均工资偏高,脱离了大部分职工的收入水平,对高、中、低收入群体没有合理地区别对待。对于职工来说,无论是在大企业还是在小企业工作,参加社保享受的权利应该是一样的。但是此前,纳入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的主要是国企和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相对较高。对于民营小企业来说,缴费基数不能按照大企业的缴费基数去配比,否则民营企业和小企业将很难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