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团体意外险与社保没有重复冲突,但是可以为企业员工在社保上增加一层保障。平安团体意外险适合哪些人?有哪些保障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讲述平安团体意外险。
平安团体意外险适用人群
小微企业在职员工,年龄18-65周岁;
平安团体意外险保险期限
3个月、6个月、12个月可选(到期可优惠续保,将以邮件、短信等形式提醒)
平安团体意外险产品特色
承保员工包含工伤、交通意外在内的一般意外伤害,提供意外伤害医疗与垫付;
可增加、减少或更换被保险员工,线下验证后即可在线完成所有操作;
保证更全面,价格更优惠,人均保费最低可至50元/年,是企事业单位给员工的首选福利。
平安团体意外险保障内容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平安团体意外险免责条款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恐怖袭击;
9.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10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11.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2.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注意事项:发生上述第6、7条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平安团体意外险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等级 | 项目 | 残疾程度 | 给付比例 |
第一级 | 一 |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 100% |
二 |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 ||
三 |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 ||
四 |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 ||
五 |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 ||
六 |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
七 |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
八 |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 ||
第二级 | 九 | 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75% |
十 | 十手指缺失的 | ||
第三级 | 十一 |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50% |
十二 | 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
十三 | 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
十四 | 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
十五 | 十足趾缺失的 | ||
第四级 | 十六 |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 30% |
十七 |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
十八 | 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
十九 | 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 | ||
二十 | 一下肢永久缩短 5 公分 以上的 | ||
二一 | 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
二二 | 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
第五级 | 二三 |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20% |
二四 | 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
二五 | 两手拇指缺失的 | ||
二六 | 一足五趾缺失的 | ||
二七 | 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 | ||
二八 | 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全丧失的 | ||
二九 | 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 | ||
第六级 | 三十 | 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 | 15% |
三一 | 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
三二 | 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
第七级 | 三三 | 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的 | 10% |
三四 | 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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