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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标准又上调 有人每月可领1705元

2018-08-01 10:44:29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知识早报:7月18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每档增加244元;从7月1日起,四川省调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每月可领到1424元……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什么是失业保险?哪些人可以领失业保险金?事业单位是否应当参加失业保险……你都清楚吗?快跟着工人君来了解!

  多地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北京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每档增加244元

  7月18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2018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244元。

  其中,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3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90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17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45元;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536元发放。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128元调整到1372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四川调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最高每月可领1424元

  近日,四川省政府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1650元和1780元三个档次,从7月1日起执行。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7月1日起,四川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对应分别为1240元、1320元和1424元三个档次。

  江苏镇江: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上调为923元/人/月

  记者7月18日从江苏省镇江市就业中心获悉,从2018年7月1日起该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原来的852元/人/月调整为923元/人/月,失业人员动态物价补贴发放标准,由原来的55元/人/月同步调整为60元/人/月。

  据了解,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含7月)以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下限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以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下限仍按原标准执行。

  广东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10%

  从2018年5月1日起,广东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依据2015年广东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一类地区1895元/月,如广州;第二类地区1510元/月,包括佛山、东莞、中山,其中,珠海为1650元/月;第三类地区1350元/月,包括汕头、惠州、江门等;第四类地区为1210元/月,包括韶关、河源、梅州等。深圳市2017年6月开始将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2130元/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从80%调高至90%后,一类地区达到1705元/月,二类地区达到1359元/月,三类地区达到1215元/月,四类地区达到1089元/月。深圳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19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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