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关于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08-17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知识早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局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通知》,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保缴费,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尚未在我市参保的,经用人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协商一致,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3年过渡的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办法是:2016年最低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2017年最低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5%确定,2018年最低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确定,2019年最低缴费基数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执行。

三、2014年10月及以前在本市中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截至2016年9月持续未恢复缴费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个人缴费窗口按照最低缴费基数3年过渡的办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办法是:2016年最低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2017年最低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5%确定,2018年最低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确定,2019年最低缴费基数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2016年8月22日

全国十三五规划明确全民参保计划,将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民参保是政策指向也是新的市场空间,无忧保坚定信念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做国家全民参保计划的践行者。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灵活就业参保缴费参保就业缴费灵活就业参保缴费就业参保缴费缴费参保就业灵活就业参保缴费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