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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报销比例提高

2018-09-16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知识早报: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无忧保报道,昭通市全面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系列医保倾斜政策,大幅提高医保待遇,有效防范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为贫困患者撑起一片蓝天。

  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实惠,建档立卡户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184.91万贫困人口100%参加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免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个人缴费,2018年免交医保费用3.3亿元。截止2017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就医3687717人次,医保报销门诊金额9309.4万元;住院265513人次,基本医保报销住院费用78774.15万元,大病保险保险报销6106.29万元,民政救助6937.11万元,兜底保障3158.48万元。2017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为94%,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措施,实际报销比例达9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慢性病统一纳入管理。通过二次回补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重保障”待遇落实到位。对2017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待遇未达标的参保患者,采用二次报销方式,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第一批次回补资金达2.33亿元,其中,基本医保1.01亿元,大病保险0.48亿元,民政救助0.59亿元,兜底保障0.24亿元。

  实施系列医保倾斜政策,大幅提高医保待遇。提高门诊报销比例5%—30%。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10%,其中: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达75%,一级和二级医院报销比例达50%,三级中医和专科医院报销比例达40%;特殊病和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30%;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报销比例,对乡村级公立医院西医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

  提高普通门诊年度限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限额从400元提高到420元。

  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20%,昭通市范围内:乡镇卫生院正常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5%,一级和二级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5%,三级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0%。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县域外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昭通市范围外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0%。对9类15种大病实施救治,提高医保报销比例达85%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报销比例为90%。

  严格落实新增药品、诊疗报销范围,落实36种国家谈判药品报销待遇,落实20项康复项目报销待遇。

  优化经办服务,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高效便捷服务。实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措施,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有效解决群众往返、多部门报销繁琐问题。在各县区医保局设立“四重保障”合署办公室,负责对统筹区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费用实施“一站式”报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住院就医制度,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不起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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