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报销范围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于2011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到2012年已经顺利完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长沙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整合。至此长沙医疗保险类型就分为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类。那么现行两类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呢?
长沙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医疗费用;
2、符合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长沙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
2、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含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
3、生育补助。
长沙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情形: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非医保基金支付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理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近视眼矫形术、超声乳化术;
3、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三、诊断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现有的和新开展的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费用;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财政部门、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类减肥、增肥、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婚前检查、游泳体检、出境体检费等;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五、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担架费;
2、取暖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煤火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3、保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含营养餐、药膳);
5、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6.各种一次性生活用品。
六、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项科研的药物和仪器的临床验证项目;
3、住院期间加收的一切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