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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2016-10-06 08:00:08 无忧保
7月23日讯,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介绍,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31个省份都开展了大病保险工作,261个地市开展了城镇居民的大病保险,239个地市开展了新农合的大病保险,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等16个省份已经全面推开。统计表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大病患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在原来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分别提高了11.22个和12个百分点。

“推动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相衔接,可以使我们的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全面。”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张振忠介绍,医疗救助制度是解决贫困人口医疗问题的重要制度。为帮助因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者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解决医疗费用问题,我国2013年起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数字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在这一制度的帮助下,全国各地医疗机构共救助患者32.9万人。

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现已发展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重大疾病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功能日趋完善,但该类产品的设计理念一直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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