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以往,新生儿必须等到上户口后才能办医保,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出生时就罹患重症,那么这笔费用就无法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果费用巨大,将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
2014年,该市医保中心有序推进学龄前婴幼儿的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新政策调整了待遇可享受的时间,实行新生儿医保“落地签”,解决了这部分新生儿家庭的困扰。
“现在我市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可由家长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户口簿到医保中心办理当年的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其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当年度标准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按相关政策予以报销。”该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冷新星介绍道。
在推行新生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时,该市医保中心按照自愿的原则,采取“即生、即保、即享受待遇”的举措,打破参保时间限制,让新出生的婴儿也能及时享受到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这意味着,新生儿在医疗保险的报销上实现了无缝对接------新生儿从出生到参保这段“医保空档期”被彻底消除。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市共有310名新出生的婴儿参加了居民医保,146人次享受到了39万元的基金补偿。参加新生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主要是本市户口或父母常住本市的外地籍新生儿,包括从刚出生到学龄前的所有婴幼儿。
“新生儿保险应尽早办理。”冷新星提醒说,出生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且需要办理此类保险的新生儿,其家长只能于当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费参加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关待遇也要从次年的7月1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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