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实行2015年度缴费基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按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等7个档次,自行选择缴费基数。
随着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待遇水平逐年提高。截至目前,全市参保总人数达801万人(次),每年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保待遇100多亿元。如今,我市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均实现了全覆盖。
提高社保待遇
扩大覆盖范围
先后9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10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目前,我市各项社会保险报销比例大幅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最高可达46万元和37万元。
今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较去年人均增幅达到11%,每人每月将至少多领105元,受益者约有27万人。每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时,政策还对高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的倾斜。同时,缴费年限越长,增加的养老金也越多,以鼓励市民多缴多得,积极参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市走在了全国前列。2007年,我市被列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批试点城市。当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将无力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破产困难撤销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8年3月,我市在全国79个首批试点城市中,率先将计划生育医疗、意外伤害和新生儿医疗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8年9月,在国务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出台前,我市又将在洛高等院校学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创新管理模式
提高服务水平
“一五”期间,全国156项重点工程中有7项落户洛阳。当年投身洛阳的建设者,大多已经步入老年,退休后多数回原籍定居。由于目前全国各地医疗保险政策不统一,造成这些老同志在异地看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需个人先行垫资,然后再回到或将单据资料寄往参保地报销,造成审核难度大、周期长。
为解决异地居住和转外就医人员看病即时结算问题,我市在全省首创异地就医委托结算,先后与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广州、沈阳、哈尔滨、西安、武汉、南京、深圳、福州、成都、长沙、长治、杭州、南宁、长春、青岛、三亚等20个城市签署异地就医结算协议,实现即时结算。
近年,我市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大胆进行改革创新, “五险合一”和委托经办被业内称为社保“洛阳模式”。
市人社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王亚伟介绍,所谓委托经办,就是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与银行、企业、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签订协议,将社保的非核心业务委托其办理,其实质就是政府通过购买的方式,委托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
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初审、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支付初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办理试点,在全国第一家实现了监管和业务经办分离。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和部分中小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业务,如新参保、信息变更、停保、续保等,离退休人员的指纹采集和验证、失业人员的失业金领取,均可通过银行网点办理。利用城市区银行网点多的优势,市人社局社保部门积极打造“社保便民服务圈”,让市区群众步行15分钟之内即可办理社保业务。
为减少大型企业办理社保业务的中间环节,市社保局探索实施企业社保业务委托经办制度,将部分社保业务委托和授权企业办理,与中信重工、洛阳石化等10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办理协议,大大提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该局在全省首家设立企事业单位办理社保业务客户端,300多家安装客户端的企业,可在网上办理有关社保业务,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
加强基金监管
确保审核公平
社保资金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保政策的公平公正更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近年,市人社局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强社保资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就拿委托经办来说,此举并不意味着社保机构放手不管、放弃管理责任。为做到委托银行经办社保业务监管责任不缺失、服务质量不下降,市社保局与委托经办银行先后制定了承诺书、工作职责、保密协议等规定,不断探索完善和规范委托管理流程和基金管理办法,每年对被委托单位的业务经办、服务质量等进行严格考核,建立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等激励约束机制。
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市社保局除按国家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外,在全国第一家与会计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利用专业机构客观中立、专业力量强的特点,全程参与社保基金的收、管、支各个环节,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第三方监管。
退休、提前退休手续的办理及各项养老保险关系的认定和变更,牵涉到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简化审批程序,杜绝 “各自为政、不公开、不透明”审批,市人社局实行了“联审联批”制度,即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办理实行行政部门与社保经办机构相关科室联合审理、联合审批制度,企业的各项业务在一个地方一次审核完毕。如今,在社保服务大厅窗口,企业和群众的正常退休等各项日常业务实行随到随办、即时办理,使审批业务更加科学、规范、透明、高效,也有效杜绝了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对于医疗工伤保险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市人社局一是增加了工伤鉴定频率,将工伤鉴定受理由过去每季度一次改为随时申报受理,伤残等级评定由过去的半年一次改为现在每月一次;将病退鉴定评审由过去的每年一次改为现在的半年一次;肿瘤病人和精神病人随时申报,随时受理、鉴定。二是改进鉴定程序,缩短工伤申请认定时限,对材料齐全、事实清楚的生产性事故,15天内完成工伤认定。此种工伤认定方法对广大劳动者非常有利,不仅免除了事故发生后繁琐的申请、核查、两头跑情况,更是对工伤认定及赔付有了保障,是劳动者的重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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