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一站保险网9月11日的资讯,从中了解到,2015年泉州市颁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最新消息,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在符合贷款条件情况下,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将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到80万元。具体有关最高额度的调整的内容,请见下面详解。
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允许提取公积金,以转账方式转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内以补充首期款。 同时,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给予个人购买商品房适度的财政补贴,由当地财政制定补贴程序并承担费用。个人(家庭)首套房、首改房(包含购买二手房), 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可以享受不高于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144平方米以上的,则可享受不高于购房总额2.0%的财政补贴。
通知规定,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受应距离上次提取公积金满12个月的条件限制,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
公积金按揭受理条件将适当放宽,在开发项目封顶前先预受理,到封顶时立即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宽裕时,在开发项目封顶前,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发放贷款,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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