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塞外江南”之美誉的阿克苏地区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兵团农一师师部所在地。阿克苏市是新疆维吾尔族主要聚居地之一,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由维吾尔、汉、回、哈萨克等30个民族成分构成。在这个多民族融合、地广人稀的地区,经过多年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当地医保覆盖面也极速发展。
仅医药卫生体制开展的第三个年头,2013年第一季度,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686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81709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161984人,尤其是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9.78%,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另据统计,该市有15038名全额资助的城镇低保人员和16531名全额资助的农村低保人员参保,参合率达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项基本医保制度覆盖了95%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超过27万人,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成,为城乡居民“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
进入2015年为减轻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6月29日,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签订了“2015年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办合同”,标志着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对其在一个待遇享受年度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由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1.8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含)的部分给予再次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1.8万元至4万元(含)的部分按70%的比例补偿,4万元至8万元(含)的部分按75%的比例补偿,8万元至15万元(含)的部分按80%的比例补偿,15万元至30万元(含)的部分按85%的比例补偿。
该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将极大地减轻城镇居民在患大病时的就医负担,缓解了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使参保居民充分享受到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实惠。
保险参保人“塞外江南”阿克苏医保极速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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