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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太原提出“价格监管”严厉把控医保违规收费

2016-10-18 08:00:15 无忧保

太原市物价局开展市医保价格监管有了初步结果:29家省级医院存在八大类80种违规收费问题。8月1日,市物价局发布消息说,已就此约谈各大医院。被约谈医院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创新模式

物价部门今年进行医保资金监管破冰,推出在全国首创的监管措施,加强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价格监管。物价部门根据对医院等医保定点机构检查、处理情况,形成医保定点机构价格监管鉴定结论。价格监管鉴定结论作为“医保准入”和“医保年审”重要依据。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对我市范围内的省级医院开展价格监管,共有29家省级医院按要求提供了监管所需材料。物价部门据此对医院具体价费行为进行检查,发现了大量违规收费问题。

重复收费

根据有关规定,手术中所需的常规器械和低值医用消耗品费用已包括在手术费中,另行收费属于重复收费。但物价部门发现,多家医院对手术中的常规器械和低值医用消耗品另行收取费用。例如,一次性手术包85.8元/包,一次性使用硅胶引流球78元/个等。

在诊疗过程中,除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外,医院不能向患者收取《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未列明的医用消耗品和卫生材料。多家医院违规收取超声脉冲电导治疗片、胃镜润滑胶浆等费用。

分解项目

山西省明确规定,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必须严格按规定的项目提供服务,严禁分解项目收费。实际上,多数医院放射科收取各类型激光干片费用时,按照普通x光摄影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未按照10%加成收取,每张干片违规多收取了将近一半的费用。

超标收费

有关部门规定,非营利性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医疗机构的等级执行《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相对应的类别价格,并允许在10%的范围内向下浮动,否则属于超标准收费。

一些医院收费严重超标。例如,输液床位费收费标准为5元/日,实际收取35元/日,是收费标准的7倍。

自立项目

全省各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盈利性)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提供医疗服务,并确保相应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严禁自立项目收费。符合临床应用准入条件,未列入《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省一级审批。未经批准,各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收费。

不少医院采取各种名目向患者收费。如,陪侍椅费,10元/日;有机磷中毒专科护理费,10元/次;呼吸机管道消毒费,10元/次等。

套用项目

物价部门介绍说,疾病健康教育属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个别医疗机构以每次5元收取应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取的疾病健康教育费。此外,其他材料及附件是口腔科收取的费用,但个别医院将“复印”、“棉签”等不能收费的材料套用该科目收费。

无证收费

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未经许可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不能使用和收费。检查中发现有医院未取得“配置许可证”进行收费。

超标加价

国家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不少医院给药品定价时加价幅度超过15%,导致药价超过最高零售价。产地为上海罗氏制药,规格为1g头孢曲松钠应售65.70元/支,实际售价68.56元/支等。

摞床严重

根据规定,有关部门批复了医院床位数以及实际开放床位数,医院超过100%床位使用率就是摞床,属于降低服务标准或只收费不提供服务的价格违法问题。相当多的医院治疗周期较长的科室,普遍存在此问题,床位使用率在100%至300%,个别达到320%。

强力监管

针对医保价格监管中查出的问题,市物价局已经约谈了29家省级医院。物价部门要求,各大医院要严格按规定收费,维护政府定价的严肃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医保资金涉及所有参保人员利益,合理的价格和收费才能保障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需要防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造成医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我们将通过价格监管,堵塞医保基金流失的‘窟窿’和‘暗道’,维护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医保基金有30多亿元,以其中的10%作为保证金,约束医保定点机构的行为。如果医保定点机构考核结果在95分以下,每降低1分,保证金返还减少1%。对存在情节严重价格违法问题的医保定点机构,物价部门将依法做出责令停止相关营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医保准入”或“医保年审”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出处罚。
在医保上杜绝乱收费,还需要给出收费明细单,可以提供给民众看是哪些地方收费了,收费的合理不合理,以及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价格情况都需要进行公示,这样才可以让民众知道收费是否合理,是否按照标准进行,而不是直接收取金额,没有任何的透明而言,这样对就诊病人也是一种价格上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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