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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深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定

2016-10-19 08:00:16 无忧保

坊间对因病致贫的恐惧由来已久,无数平凡家庭在重大疾病面前似雨中浮萍。在深圳,大病医保开展情况如何?普通市民能否免于贫病之虞?

“国家指的那些大病,我们早就解决了,甚至远远超过了。”深圳市社保部门负责人说。

目前,深圳的大病医保政策依据为2008年4月发布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以及2011年2月1日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医保办法修订内容。深圳的大病医保途径主要包括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基金、住院报销和个人账户报销等。

一、深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深圳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二、2014年深圳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标签:   报销范围医疗保险保险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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