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6%上调到0.8%。同时,新《办法》扩大了覆盖范围,增加了国家机关、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此外,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补贴。
市人力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中,首次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此外,女职工领取结婚证前终止妊娠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
对于这样的政策,我想还是有很多人赞成的,中国在不断地发展,医疗水平日渐提高,而且在自己祖国,很多事情办理起来要比在国外方便的多。同时自己还可以享受国家的医疗的保障。
生育保险赴港生子将不是首选: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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