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大病保险的目标是: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对于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来源,《意见》明确,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年度筹集的基金中予以安排。
此前在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随后,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表示,此次推行的大病保险,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而非以病种为界定标准。
截至目前,我国31个省份均已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其中北京等16个省级行政区域全面推开,覆盖约7亿人口,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
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保障标准: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大病保险2015年大病医保支付超50%;;建设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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