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1日讯省政府办日前印发《福建省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制定出台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意见。
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通知》提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在全省58个县(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下同)、耗材加成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全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将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以设区市为单位,整体推进市级及辖区公立医院改革。
《通知》要求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6月底前,我省将制定出台省级及各设区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逐步理顺省市县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调整面不低于整个医疗服务项目的50%。到今年底,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耗材)降到35%以下。
我省还将制定出台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意见,并于6月起在公立医院全面开展控费工作。通过改革药品定价和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加强行政监管、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院内部控费制度建设等措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通知》还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医学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
此外,在我省实施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将取消就诊预缴金制度,实现就诊一卡通,解决看病环节多、排长队等问题。
《通知》内容摘要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成立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开展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和评估。
巩固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行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落实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加强监督管理。
健全分级诊疗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积极组建医疗联合体;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开展分级诊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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