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厦门市医疗保障制度,厦门市人社局不断创新,自2012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健康账户管理办法,将医保由“保个人”延伸至“保家庭”的综合保障。近日厦门市民又听到好消息,厦门市将实行新的基本医保健康账户使用办法,降低健康账户资金划入门槛,提高定点药店每月购药额度,扩大“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健康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实现职工医保保“家庭”。
扩大健康账户的使用范围
参保职工可以为参加本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子女、配偶等家庭成员,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为健康账户余额不足或无健康账户的家庭成员支付医疗费。之前,“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健康账户资金只能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此次调整后,允许其也能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提高定点药店每月购药额度
考虑到慢性病患者长期服药的需求,提高健康账户在厦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每月购药的额度。参保人员在每社保年度内,使用健康账户,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消杀产品的累计金额,由原来每月不得超过200元提高到300元。
资金划入门槛降低至3000元
今年7月1日起,将降低划入健康账户资金的门槛。原来,个人医疗账户实际结余资金累计超过8000元的部分,可以划入参保人员健康账户,现在调整为只要累计超过3000元就可以了。调整后,约有61万参保职工受益,占参保职工人数的31.18%,比原来增加45万人,其中外来员工比原来增加24万人。
据了解,健康账户管理办法实施三年来,参保人员使用健康账户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健康体检等共6.9亿元,其中用于家庭成员间互助共济9282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人员及其家庭自付医疗费的经济负担。
社保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创新;;职工医保保“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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