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记者从新疆阿克苏地区人社局了解到,按照自治区要求,地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各县(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历时5个月对全地区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检查,取消了四家定点零售药店地区城镇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暂停了9家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网络运行和费用结算3个月,责成限期整改。处罚自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重点对违规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销售保健品、化妆品等行为及定点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对经查实存在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销售保健品、化妆品等违规行为的阿克苏市康泰大药房、阿克苏市松林世纪大药房、阿克苏市神隆大药房、库车县济民大药房四家定点零售药店取消其阿克苏地区城镇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对未认真履行定点协议的阿克苏市百福大药房、阿克苏市老百姓大药房、阿克苏市绿洲大药房、阿克苏市仁和大药房、阿克苏市特别特大药房、阿克苏市松林德众大药房、阿克苏腾龙药业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大街分店、阿克苏市人昌药堂、拜城县恒安大药房9家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其医疗保险网络运行和费用结算3个月,责成限期整改。
对此,地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是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可用于其他消费。希望各位参保人员树立正确的医疗保险消费观,珍惜健康,理性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