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有亲戚因病住进了重症监护室,一段陪护的经历也让我对如今医患的紧张关系有了一些思考。
重症监护室每天只允许病人家属和病人会面半个小时,不允许家属陪护。从医生角度这也许是为了保护病人,怕严重的病人与家属待的时间太多,增加感染几率。但对病人本人而言,其实希望身边能有亲人陪伴左右。病人面对陌生的环境,而且这个陌生的地方还是医院,不免会产生些许惧怕、不安,有家人在旁边说说话会使病人心里好很多。再者,一般医护人员为病人诊疗时,面对老年病人,不会跟他们讲这么仔细,而有家人在旁边,可以通过家人向医护人员了解,再跟病人解释,让病人对这些诊疗过程不会产生恐惧。
病人在监护室里的诊疗,我们亲属知道的信息太少。陪护中也时常听闻,“有的危重病人进重症监护室以后,再也出不来了。"对医院而言,这样的事时有发生。可对于我们病人家属来说就很难以接受:人进去好好的,能说话能对答的,怎么出来就没了呢?我每天好几千块甚至好几万医药费用花出去,就这个结果?你们把我的钱用到哪里了?你们把我的家人怎么了?”
在当前病人对医生不太信任的时代背景下,想不发生医疗纠纷都难。事实上,医院本可以做得更好,比如开放闭路电视,让家属通过闭路电视了解在里面的病人的一举一动,增加诊疗行为的透明度。其实医院只要能多从病人及其家属方面考虑事情,有些误解就可以避免,很多事情发生的原因就是因为医患缺少沟通。
医生:手持录音笔的患者让我太紧张
“我现在看个病都提心吊胆,有时说错一句话就能引起医疗纠纷。”谈及医患关系,省政协委员、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王玉说,“我曾经碰到过一个来找我看病的患者,随身携带录音笔,看病的时候一直在录音。幸亏最后没出什么差错。”
王玉直言,患者的这一举动,让自己在行医过程中高度紧张。“幸亏没说错啥话,否则就可能引发争吵。”但话说回来,坐诊的医生紧张兮兮的,注意力分散,吃亏的不还是患者吗?
“没有哪个医生是想害病人的,医生的天职就是治病救人。”山东中医药大学妇科教研室主任、附属医院生殖与遗传中心主任连方说。
省政协委员、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王新生认为,医生和护士应该受到尊重,他认为,尊重医生、信任医生,应该是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基础。同时,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动收入水平,让医生、护士真正把精力集中到本职业务上,而不是一味“走穴”,从而减少院外工作时间。
“在济南地区挂一个专家门诊号是9块钱,而在北京地区,稍微好点的专家号都要300元左右。”省政协委员、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刘玉光举例说道。来自香港的特邀省政协委员韩兵说:“大陆地区医生收入水平与其劳动不成正比,应该增加医护人员收入水平,只有收入增加了,才能感觉被尊重。”
专家:医生很多时候只能减轻病症
“很多时候,医生只能减轻病症,让患者有所好转,但是很多疾病是无法完全治愈的。医生也要注意和患者沟通,解释清楚。”谈及医患关系,王玉认为,病人在就诊过程中往往较为紧张,同时对医生的期望很高,医生的诊疗行为一旦效果不明显,可能就会引发争议。
“要求既痛苦又紧张的患者,在就诊过程中保持理性,不太现实。但在日常,公众应该对医学的局限性理性认识。”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徐凌忠介绍,“医学不是万能的,医生能解决的是三大问题:一是良性肿瘤,可以通过手术切除解决,但是这也存在一定风险;二是部分细菌感染性疾病,说是部分,是因为细菌感染性疾病大部分是治不好的;三是物理性损伤,例如骨折等。”
“因此,对医生而言,接诊时的态度就很重要。”徐凌忠很赞同患者李先生的观点,“医生不仅要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且在检查、诊断、治疗过程中多替患者考虑。”诸如当前常见的医生在接诊中接听电话等行为,应该与患者有一个沟通和解释,该承担的责任绝不推脱。又如,医生在给患者治病的过程中,可能晚来了一会儿,给患者造成了一定的损伤,像这种就可能很难被鉴定成医疗事故,但因确实存在过错,医生和医院也应主动担责。
建议:尽快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医疗事故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只不过什么时候发生、发生在谁身上都是不确定的,这就产生了风险。医院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建立相应的风险共担机制。”谈及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化解,徐凌忠如此建议。
“可以让医生和医院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购买相关保险品种,就像交强险一样,也应该有强制性医疗事故保险。出了问题就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具体该赔偿多少,怎么赔偿都是第三方保险公司来裁定。这样也能防止医疗系统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事情发生。”徐凌忠认为,保险通过将风险成本与保险费率挂钩,可对医方增强安全防范形成约束,增强其风险意识,强化医疗安全,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从根源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据了解,从国际上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已经成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欧美很多国家,都已建立了政府引导和推动的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医疗责任险的覆盖率接近100%,医疗纠纷所产生的赔付几乎全部由保险机构承担。
在当前的格局中,王玉则认为,关键是尽快成立有公信力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凡是属于医疗事故的,应根据鉴定结果予以赔偿。“医疗纠纷事件应该引入第三方仲裁,尽量杜绝私了。”省政协委员王静也说,“医院、公安局、司法部门、医生、病人可以联合起来进行调研,形成委员小组,不定期随访第三方仲裁的执行力度。”
医疗责任险要避免“赔钱赚吆喝”,还有赖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除此以外,法律界人士建议,医生责任险和患者重大手术险应并行,分解赔付压力。另外,竞争机制也应该提上日程,不同的医疗机构为了维持和争取更大的授权规模,会不断提升自己的技术和服务优势,提升服务品质。
医疗事故责任险和大病险并行;抵御医疗风险构建促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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