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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

2016-11-12 08:00:11 无忧保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一)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二)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三)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应该具备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标签: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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