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已正式出台,从今年11月15日起,凡年满18周岁的成都市农村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农民养老保险。
农民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适当补助。享受耕地保护补贴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先由本人耕地保护补贴缴纳,不足部分再由本人补足。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3个档次的缴费标准。参保人员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按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参保期间,如果参保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并符合参加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条件,其农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