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幅员辽阔,覆盖了我国59%的国土,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三世界”,也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落后地区。由于受地区政府财力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及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影响,农村社会保障(包括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救助)发展更加落后,已有的保障水平很低,覆盖面窄,管理经办能力弱,绝大多数农民基本上未享受到社会保障的福荫。
一、推进西部农村社会保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一)西部农民贫困、疾病风险突出,急需社会保障
西部农村贫困问题十分突出。我国的农村贫困问题由来已久,经过国家扶贫攻关,目前农村赤贫(绝对贫困)人口虽然从2.5亿下降到2610万人,但还有4977万相对贫困人口。在约7500万农村贫困人口中,有80%分布在中西部的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其中西部约占49%(3701万人)。西部地区的绝对贫困人口有相当一部分分布在自然条件特别恶劣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阴湿地区和极端干旱山区,这些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社会发育程度低,单凭借个人的力量很难脱离贫困。另外,西部地区的低收入贫困人口虽然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综合条件水平低、基础差,致贫原因多样,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的任务十分艰巨,每年都有一部分农民因灾、病、子女上学等原因返贫。据统计,云南省被称为“绝对贫困人口”,即年人均收入在625元以下的特困人口有286万。尤为令人揪心的是,云南省目前有40余万户(计200多万人)的特困农户居住在夏不避雨、冬不御寒、四面通风、摇摇欲坠的茅草房、木楞房、杈杈房里,甚至岩洞中;还有50多万特困群众生活在生态十分脆弱、基本丧失生活条件的地区,需要易地搬迁;更有极少数农户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基本处于靠政府救济的极端贫困状态。据四川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介绍,当前,全省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668元的特困人口(即绝对贫困人口)有209万人,约占全国的8%;年人均收入低于924元(即年人均收入在668—924元之间的人口)的相对贫困人口还有517万,约占全国相对贫困人口总数的10.4%。该省剑阁县的农村贫困问题更为突出。据该县调查,全县有绝对贫困人口3.06万户10.56万人,相对贫困人口4.01万户15.37万人,两项合计为25.93万人,占全县60万农村人口的43%。
西部地区农村疾病风险也不容忽视。据统计,农村人口人均就诊次数为4.3次/年,每年每千人中有27.9人要因病住院。由于经济拮据,农民“小病硬扛,大病等死”的情况并不少见,享受保健服务只能是绝大多数农民的奢侈梦想。由于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担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疾病常常成为农民贫困的重要原因。我国西部因病致贫者达到300—500万人,农村贫困者中有70%是因为疾病造成的。西部地区农民有病不医的情况明显高于全国水平。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有一半左右的患者不去医疗机构就诊,有病来治疗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值5个百分点;西部应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在40%左右,而全国不到30%,多数省份的有病不医问题都比全国平均情况要严重;其中,青海省的问题最为突出,约65%的患者不去医疗机构就诊,20%的患者没有任何治疗措施,近50%的患者应住院而不住院。西部农民的健康问题,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
由于西部地区农民贫困、疾病等社会风险突出,个人力量难以抗衡,必须尽快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化解这些风险。
(二)西部农村与本地城镇、与东中部差距不断扩大,需要通过社会保障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我国目前贫富差距悬殊,2005年基尼系数方0.458,已、超过国际警戒线(0.43)标准。从横向看,西部农民生活在贫困群体的最底层,西部农民人均收入只有西部城市居民的27.3%,全国农民平均收入水平的75%,全国人均收入的21,7%。如果与东部地区比较,差距更为显著。西部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东部农民的50.7%,为东部城市居民的20%。
农村社会保障既是广大农民,尤其是西部地区农民奔小康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缩小贫富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条件和保证。如果西部农民收入水平长期低下,生活在贫困的“谷底”,与本地城镇及东中部的差距持续拉大,不仅无法实现社会和谐和建设小康社会,而且也不利于国家经济整体水平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三)土地保障、家庭保障功能减弱,,急需现代社会保障替代
一方面,家庭保障功能弱化。由于人口控制,家庭结构日渐核心化,很多地方出现了“4—2—1”;结构,一对夫妻不仅要抚养小孩,从事农业生产,而且要供养四个老人,其精力和财力均难维持家庭养老的正常运转。而且,数量庞大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跨地区打工或转移到城镇,会淡化与老年父母的感情,日渐淡漠传统的“孝道”观念。西部地区工业化程度低,农业人口多,是传统的劳动力输出地区。据课题组在四川、陕西调查,由于本地经济不发达,生活和就业条件差,新一代受过初高中教育的农村青年务农意识十分淡薄,毕业后一般都选择外出务工,在给经济发达地区源源不断地输出了年轻劳动力后,留给本地的是更为严重的老龄化和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低下。
另一方面,土地收益日渐下降,养老功能弱化。据课题组在四川的调查,目前农民种田普遍为零收益,甚至为负效益;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相当多的农民部分或全部丧失了赖以为生的土地,即使还拥有土地,由于空巢家庭增多、老人体力不支,难以胜任繁重的农业劳动,老年生活面临困难的可能增大。
由于农民家庭养老功能日趋衰弱,土地养老功能弱似老年生活风险增大,迫切需要通过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弥补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的不足。
二、西部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由于西部地区经济不发达,农村人口多,因此,在西部地区开展农村社会保障较之其他地区会面临更多的困难和制约因素,在设计和规划西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时必须认真加以考虑。
(一)西部农村贫困面大,社会救助和医疗保障的任务十分繁重
西部地区几乎集中了我国2610万绝对贫困人口和近5000万相对贫困人口的半数,农村贫困问题尤为突出。导致大面积农村贫困的主要原因是病残、自身素质、子女上学等。其中,因病(伤残)致贫的占30%,因子女上学致贫的占6%。多数贫困人口(如因病残、受灾、子女上学、缺劳动力等)是不能用开发式扶贫脱困的。而对这部分不救助便难以生存的贫困人员,惟一的手段就是社会救助和医疗保障。可见,西部农村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的任务十分繁重,这两方面保障的地位十分重要,必须置于优先地位。
(二)农民货币收入低,缴费能力弱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是社会保险。由于社会保险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都需要被保险人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但西部地区农民收入水平明显低于东中部地区,也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农民现金收入十分低下,客观上制约了社会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广泛开展。对此,必须予以正视。
从四川省的情况看,当前,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2580元,而东中部地区平均为3973元,比四川高出54%。中西部地区农民主要从事种植业,约1/3—的农村劳动力靠外出打工获取货币收入,而目前的情况仍然是种田越多则亏损越多。
据对四川省三台县卢溪镇广华寺村调查,今年以来,虽然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全村人均减负48元。按说农民获得了实惠,但由于农药、化肥、种籽全面涨价,减免的钱基本上又打了水漂。本村人均仅有3分地,农民种地基本不赚钱,有的甚至还要赔本。村干部还反映,本地农民实际年人均收入只有1400—1500元左右,远低于统计上报的2224元的水平,农民收入被夸大1/3。而据乡镇有关领导反映,由于年初上级要给下级下达各种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指标,为完成任务和保证“政绩”,不得不统计掺水。因此,统计数据失真问题普遍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据四川三台、剑阁两县有关领导反映,虽然本地统计的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有一千多元,但农民年人均现金收入只有300元左右。扣除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和子女教育费用,农民的缴费能力已非常有限。农村社保虽然惠及农民当前及长远,怎奈囊中羞涩,多数农民还是无能为力。看来,在西部地区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单靠农民缴费无济于事,政府必须给予投入,并且应提供充分的扶持和补助。
(三)地方财政十分困难,无力提供必需的支持
社会保障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着政府在社会保障中一般都要承担相当的财政责任。发达国家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比重一般占20—50%,发展中国家一般也达到10%左右,社会保障支出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一项主要的支出项目。我国在建立西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地方政府尽管理应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却使得他们难以有所作为,承担应尽的财政责任。
分析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状况,从相对数看,财政收支状况最好的重庆市一般财政收入也只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47.3%,最差的西藏只有5.6%。从绝对差额看,云南、四川、内蒙古收不抵支高达300亿元以上,差额最小的宁夏也有75.8亿元。总体来看,这些省份离开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基本都难以正常运行下去。总体来看,西部各省份财力普遍十分紧张,地方财政不仅当期收不抵支,而且都背负沉重债务,连“空壳财政”都算不上。在这种入不敷出、捉襟见肘的情况下,要求财政尤其是县乡级财政再挤出财力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确有很大困难。因此,在西部地区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需要中央财政承担更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