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个人缴费标准马鞍山市针对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2016-11-20 08:00:10 无忧保
        记者从马鞍山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平稳运行,维护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城镇居民参保补贴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从9月1日起,该市对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据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该市将在校学生(含幼儿园在园幼儿)、市区农村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由现行70元调整为100元。将18周岁以下城镇非在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由现行100元调整为130元。将其他城镇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由现行220元调整为250元。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仍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2016年马鞍山市将于下月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参保人员可以关注政策变化。参保人员中,属五保,低保、重残困难人员,其个人缴费增加部分,由市区市财政承担,如果是县级,由各县由县财政承担支付。

标签:   缴费标准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