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方面,药交所参考20多个省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价格,为入市交易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制定“入市价”,并规定企业的“挂牌价”不得高于“入市价”,防止企业价格虚高挂牌,交易双方在“挂牌价”的基础上再进行议价,最终形成成交价。
经过四年多的运营,药交所已发展成一个线上“药品超市”,1.4万家国内外生产经营企业和重庆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成为会员,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四大类、5.2万余个品规的产品在线交易,累计交易量已达500亿元。
统计数据显示,药交所运行四年多来,重庆市药品采购价格一直保持在全国中下水平,与全国各省市药品价格比较,整体降幅为9.22%;比周边五省(云贵川湘鄂)药品总体价格低4.90%,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交易价格与过去的招标价格相比,平均降幅近三成。
尽管目前“药交所模式”的推广价值已经显现,但亟需国家层面予以统筹协调,打破药品流通的区域行政壁垒,开展跨区域药品交易平台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动建设全国药品交易平台。
专家呼吁,国家层面宜给予政策支持并统筹协调,打破医药流通的区域行政壁垒,开展跨省药品交易平台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动建设全国药品交易平台,使其与医保基金平台以及更多的医疗机构对接,让医疗、医保、医药在这个信息平台上联动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医药流通新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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